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(第19号)
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,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县长万明国的提请,于2023年3月3日决定任命:
姚永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
蒋家峰为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;
徐唯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蒋家峰的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;
孙龙国的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;
许庆秋的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
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(第20号)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,根据费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星磊的提请,于2023年3月3日免去: 李茂忠的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林昉的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。 现予公告。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(第21号)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,根据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立德的提请,于2023年3月3日免去: 李雪莹的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 现予公告。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来源:费县发布
编辑者:zyf0539
分享到: